重庆市长寿区葛兰镇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葛兰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2210093043935/2021-00042 [ 发文字号 ] 葛府发〔2021〕63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长寿区葛兰镇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1-10 [ 发布日期 ] 2021-11-10

重庆市长寿区葛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葛兰镇松材线虫除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机关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长重林防指〔2021〕1号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松材线虫病除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重庆市长寿区葛兰镇2021-2025年松材线虫病除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重庆市长寿区葛兰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0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葛兰镇松材线虫病除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重庆市长寿区松材线虫病除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长重林防指〔2021〕1号),葛兰镇被列为松材线虫病重度发生区单位之一,严重影响本地区生态环境建设,为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强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实现全面拔除松材线虫病疫点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国家、市、区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围绕遏制蔓延、拔除疫点、保护森林、保障生态目标,开展精准除治,尽快彻底根除松材线虫病疫情,尽早摘掉疫点帽子,为人民提供健康、可持续的良好生态环境,实现我镇林业生态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2021年度至2023年度为除治攻坚期,我镇实现无疫情发生;2024年度至2025年度为除治巩固期,至巩固期末实现全部拔除。

(二)年度目标

以2021年秋季普查疫情面积为基准,2022年秋普时疫情面积下降50%以上,无团状死亡发生;2023年秋普时疫情面积下降80%以上,无团状死亡发生;2024年秋普时全面实现无疫情。

三、工作要求

(一) 严格除治标准

由专业的松材线虫疫病除治队伍在每年的11月至次年3月 严格按照松材线虫病除治技术、标准、要求, 对死亡松树 组织施工除治。 疫木采伐必须采取先封后伐的策略,严格监管,严防疫木流失;疫木安全利用必须坚持积极稳妥、彻底有效原则,就地就近、安全可靠地选择利用疫木的地点和方式。严格执行疫木安全焚烧相关规定,从严执行“七不烧”制度,要求焚烧现场专人看管,做到火不灭、人不离。

(二)加强除治管理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疫区内非法经营、加工、利用松木,防止在疫情除治过程中产生利益链影响疫情防治质量和成效。加强除治人员安全施工管理,加大专业除治队伍的培育和壮大,积极引进讲信誉、懂技术、有实力的专业除治队伍,推行一签三年的除治管理模式。加强林用药剂药械管理,严防人畜中毒事件发生。强化与相邻四川省邻水县、洪湖镇、石堰镇、八颗街道的联防联治工作,形成松材线虫病除治合力,严防松材线虫病疫情交叉传播扩散。

(三)加大检查督导力度

一是护林员在集中除治期间进行现场跟班监督。行使质量和进度督导、安全监管、信息报送等职责,护林员在监督管理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护林资格。二是松材线虫除治工作组成员落实监管区域到人,做到除治过程监督全覆盖(具体到每个村的每个小班),及时发现并反馈有无砍伐不完全、枝桠清理不彻底、火场不规范、安全措施不到位等问题。三是执法办要加强对本辖区疫木的封锁和执法检查。加大农户房前屋后松木松柴的清除的检查力度,严查涉检企业疫木的流入和流出,对重大涉疫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能立刑案的,移交公安侦办。四是每年与各有林村签订《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责任书》,落实房前屋后疫木清理,扎实推进年度目标任务落实。五是按照市级检查评价办法,通过第三方在春季开展松材线虫病集中除治质量检查、秋季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效果年度检查。

(四)强化检疫监测

定期开展涉木企业检查,建立健全辖区内涉检企业档案,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体系。扎实做好松材线虫病春普、秋普以及其它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调查。严格执行松材线虫病疫情“零报告制”,每月定期报送疫情监测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林业工作的副镇长任副组长,各驻村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服中心林业办,由分管领导张文龙担任办公室主任,林业办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的检测,整理收集各类数据,上报除治进度,反馈防治信息,档案资料的完善等工作。各驻村干部实行分片蹲点,全面加强对所驻村内所有小班的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对驻村范围内的松材线虫病除治、农户房前屋后松木松柴清除及松材线虫病除治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二)资金保障

我镇现有松林面积1.81万亩,全部纳入防治实施范围,根据长重林防指〔2021〕1号文件精神,区林业局在除治攻坚期三年补助预算60元/亩/年,实行一定三年不变的原则,除治巩固期补助预算6.5元/亩/年。如果涉及较大范围内的自然灾害(雪灾、风灾等)造成的松木死亡需要除治清理,确需追加预算的,按程序报批。经费用于兑付松材线虫病除治工程款、购买除治疫木所需物资以及下拨各有林村松材线虫病防控的考核工作经费。松材线虫病防治费用具体管理、使用由资金使用主体责任单位接受区级有关部门监督。

(三)严格目标考核

镇政府与各疫点村签订松材线虫病除治攻坚决战目标责任书,将完成松材线虫病除治攻坚决战工作任务纳入各村年度考核。凡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在秋季普查中发现松材线虫病导致松树团状死亡的,在市检查督导中被开具整改通知书或被通报批评的,在市开展成效验收时有疫点小班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均纳入村年度考核扣分项管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委监委依纪依法处理。

(四)推行督查问责

疫情防控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在集中除治期间,因失职失责等原因导致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不力而未完成三年实现无疫情、五年疫情拔除目标任务,造成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移交区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五)加强氛围营造

充分利用进企业、街镇赶集、走村串户等方式,发放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通告、通知、宣传手册、宣传画等资料,结合制作固定宣传标语、张拉宣传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性,使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

微博

政务新媒体

部门街镇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